常見問題
- 1 民眾向行政機關引用CEDAW指引及案例(民眾版)
- 2 商品標示及剪標、偽標辨識宣導短片
- 3 什麼叫緩起訴?
- 4 什麼案件可以緩起訴?
- 5 緩起訴處分的程序如何?
- 6 何種案件可為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內,另犯他罪,是否會被撤銷緩起訴?
- 7 得到加害人的賠償,就不能再申請補償金了?
- 8 犯罪被害補償金的種類、申請人資格?
- 9 什麼是犯罪被害補償金?
- 10 被害死亡案件的家屬沒有能力辦理喪葬事宜, 怎麼辦?
- 11 檢察官相驗遺體時,家屬該注意些什麼?
- 12 什麼是相驗?
- 13 如何解除警示帳戶?
- 14 刑案提告途徑有哪些?
- 15 要告他人傷害、詐欺、毀謗等等刑事案件,請問要到法院告或者是到檢察署告?
- 16 訴訟當事人受傳喚之地址變更時如何處理?
- 17 案件終結或已到案執行,如何取得證明?
- 18 被檢察署通緝時,怎麼辦?
- 19 接到檢察官傳喚通知,受傳喚當日因故無法按時到庭時,如何處理?
- 20 有不瞭解的法律問題,如何詢問?
- 21 警察人員發現家庭暴力罪之現行犯時應如何處理?
- 22 檢察官開立相驗死亡驗斷書(即死亡證明書),份數不敷使用時,如何處理?
- 23 申請被害人補償金要如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