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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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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檢察官傳喚通知,受傳喚當日因故無法按時到庭時,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6
  • 資料點閱次數:2449

答:

可先以電話向承辦書記官說明轉達予檢察官知悉,再以書狀載明無法到庭之正當理由,並附具相關證明寄送承辦股檢察官,如所請理由正當,檢察官將擇期傳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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