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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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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犯罪被害補償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26
  • 資料點閱次數:300

答:
1.
犯罪被害補償金指國家對於因犯罪行為(包含故意犯及過失犯)致死亡者之遺屬、致重傷及性自主權遭受侵害者,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所為之金錢給付(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得請求給付或補償者,不適用之)。

2.依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第57條之規定,各類犯罪被害補償金之金額如下:
1)遺屬補償金:新臺幣180萬元。
2)重傷補償金:新臺幣80萬元至160萬元。
3)性侵害補償金:新臺幣10萬元至40萬元。
4)境外補償金:新臺幣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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