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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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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防制法106年6月28日施行,提供人頭帳戶或擔任車手,均可能構成洗錢罪,可處6個月以上有期徒刑,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關心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13
  • 資料點閱次數: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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