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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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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舉辦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業務聯繫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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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舉辦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業務聯繫座談會

 

    花蓮地檢署於310日特別邀請轄區內27個社會勞動執行機關業務及現場承辦人進行業務聯繫座談會,花蓮地檢署檢察長林錦村致詞表示,民國103年該署共有673人參與易服社會勞動,社會勞動人提供2367人次服務,平均每月1697人次,其服務項目包括環境保護、清潔整理、弱勢服務、居家照護、文書處理、社會服務等;實際履行總提供勞動服務共計137,836小時,平均每月11,486小時,若以現行最低基本工資每小時115元計算,至少創造了1,5851,140元的產值。檢察長並強調社會勞動替代短期自由刑與罰金刑之執行,不必入監服刑,使原有之工作、學業不受影響,家庭得以保持完整,父母幼兒有人照顧,不致衍生家庭及社會問題,且節省國家財政之負擔,創造受刑人、社會、國家多贏,所以成效相當豐碩,也達到法務部希望社會勞動人能有機會修復與鄰里間關係、營造優質社區、促進社會和諧的目標。

    考量花蓮地區103年度聲請易服社會勞動以酒駕案件占72%居多,特別邀請心理師周哲伊講授「認識酒精依賴個案之身心狀況」、主任觀護人張和全談社會勞動執行方案之檢討與展望,並由主任檢察官王怡仁率領花蓮地檢署執行社會勞動團隊進行業務聯繫座談會,與轄內執行機關第一線承辦人進行業務交流溝通以精進社會勞動之執行成效,並藉機讓所有的社會勞動執行機關相互學習、促進機關間的交流,讓社區處遇的精神落實在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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