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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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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是否一定要分派到戶籍地的機構服勞動時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03
  • 資料點閱次數:1275

答: ●不是的,不限分派到戶籍所在地的機構,社會勞動在地點的配置,有「在地服務」、「就近服務」及「意願服務」三種設計。 ●原則上地檢署會按照機關(構)需求,個人專長、個人意願分派到居家附近,或其方便考量(例如上班地點附近)或個人名譽考量(避免親友鄰居知道自己受罰),而派往同一轄區之其他鄉鎮服勞動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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