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舉辦第七屆志願服務人員教育訓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 資料點閱次數:1744
舉辦第七屆志願服務人員教育訓練

 

        犯保花蓮分會於4月30日舉辦第七屆志願服務人員教育訓練,共有37位志工參訓,他們都已經完成了基礎訓練,取得12時數後參加特殊訓練課程,完成16時數的訓練後將聘為犯保花蓮分會正式保護志工,聘期為期3年。志工中有7名,陳秋英、陳綉英、郭吟妹、楊千慧、古讚成、黃少華及葉步統等人服務3年時數達300小時,由花蓮縣政府發給花蓮縣志願服務榮譽卡。
        由卓峻忠主任檢察官講授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犯保法最近一次修正在102年5月22日,創設「扶助金」制度,針對國人於外國因他人之故意行為被害而死亡之被害人遺屬發給扶助金,此制度對國人的保護更為周全,由此可知犯保法不斷修正及進步;由檢察事務官洪瑞河主講民刑事訴訟概要,建立志工正確法律概念,才能提供馨生人有用的服務。
        諮商心理師蔣素娥是犯保花蓮分會委員兼督導,她以去年3件重大社會矚目案件「5/21北捷隨機殺人事件、7/23復興空難、8/1高雄氣爆」與志工討論危機事件處遇,指導志工關懷訪視應重視會談技巧及指導書寫訪視紀錄,透過處理緊急事件的演練增進工作技巧。蔣素娥指導志工擔任自殺防治守門員,「一問‧二應‧三轉介」為防治三步驟,培養志工服務個案的敏感度,促進志工有能力提供安全與尊重的心理支持。
        犯保花蓮分會組成第七屆保護志工隊,有37人報名,其中7人為新加入的志工,已取得基礎訓練及通過書面審核及面談,有一位過去是馨生人身分,她的兒子被害死亡因而接觸犯保協會,經協會扶助數年,在與犯保互動的過程中感受到同理的對待,自己感同身受被害人家屬的悲傷,覺得自己有能力為協會為家屬盡心力,得知花蓮分會在召募志工,就趕緊利用網路線上學習接受基礎訓練,把握機會加入志工隊為被害人服務。
        第七屆志願服務人員教育訓練於4月30日舉行,來自於全縣各地的志工夥伴都排開私務前來受訓,37名志工全數完成訓練,將報法務部核備擔任第七屆保護志工,志工聘期自104年12月12日至107年12月11日。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