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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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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生保護會花蓮分會宗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5-26
  • 資料點閱次數:4137

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花蓮分會
地址:花蓮市府前路15號(花蓮地檢署服務處內) 郵遞區號:97058 
電話:(03)8230418,(03)8226153轉158或159
傳真:(03)8242037

宗旨:
  本會以仁愛精神,輔導出獄人等自立更生,適於社會生活,預防再犯,以維護社會安寧為宗旨。
服務對象
本會保護的對象依更生保護法第二條規定,包括下列十種:
一、執行期滿或赦免出獄者。
二、假釋、保釋出獄或保外醫治者。
三、保安處分執行完畢或免其處分之執行者。
四、受少年管訓處分執行完畢者。
五、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或軍事審判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以不起訴為適當,而予以不起訴之處分者。
六、受免除其刑之宣告或免其刑之執行者。
七、受緩刑之宣告者。
八、受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在停止執行中或經拒絕收監者。
九、在觀護人觀護中之少年。
十、在保護管束執行中者。

更生保護會會徽圖形

會徽設計說明(pdf檔)(pdf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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