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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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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檢運用緩起訴金 協助受保護管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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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03
  • 資料點閱次數:794
花檢運用緩起訴金 協助受保護管束人

 

花蓮縣吉安鄉一位受保護管束人阿宗(化名),因惡性腫瘤併多重轉移住進門諾醫院療養,其家境清寒,且因病無法工作,其子女分別剛從高中及國小畢業,無法協助分擔家計,目前僅由妻子照顧,生活困頓;日前地檢署主任觀護人張和全獲知後,隨即與該署觀護人、花蓮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秘書長蘇德興前往醫院表達關懷、慰問,並運用緩起訴處分金5000元作為急難救助,讓阿宗安心養病,以維持其住院時之生活需求。

 

主任觀護人張和全表示,該署推動司法保護據點方案的特色就是要幫助弱勢、解決急難之需,減少民眾對於司法的排斥及增加親切感,成為溫暖人心的司法保護「心」據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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