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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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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檢辦理社會勞動機關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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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檢辦理社會勞動機關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

花蓮地檢署於107年3月22日特別邀請轄區內28個社會勞動執行機關進行社會勞動機關表揚暨教育訓練座談會,由黃檢察長和村頒發獎狀給花蓮市公所、吉安鄉公所、新城鄉公所、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監獄、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及玉里鎮公所等六個績優勞動機構,感謝轄區各機關對該署社會勞動業務的支持。


檢察長黃和村表示社會勞動制度替代短期自由刑與罰金刑之執行,當事人不必入監服刑,使原有之工作、學業不受影響,家庭得以保持完整,不致衍生家庭及社會問題,該署總計於106年度共有2230人參與社會勞動、出動18,102人次,提供勞動服務共計11萬5,859小時,若以現行最低基本工資每小時133元計算,至少創造了1540萬9,247元的產值;不僅減輕政府財政負擔,更創造受刑人、社會、國家多贏局面。


該署政風主任劉蒝與主任觀護人黃婉鈺針對社會勞動相關法令及勞動現場管理情形給予提醒,並邀請績優執行機關花蓮市公所農觀科課長洪國山分享社會勞動之執行經驗,其舉例「國福花海」從15年前的荒涼貧瘠,因社會勞動人的協助進行綠美化,而成為燦爛的花海景觀,也分享社會勞動人從報到時的徬徨不安,經由機構的協助到執行完畢的自我肯定,一同勉勵在場承辦人員運用好的制度來創造善的環境。


最後並由執行檢察官林承翰主持的綜合座談會中,與各社會勞動機關進行雙向溝通,活動在熱烈溫馨的氣氛中圓滿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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