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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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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信箱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4
  • 資料點閱次數:2651

一、檢察長信箱處理流程說明


1

民眾進入本署網站點選檢察長信箱,反映問題或意見內容。填寫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回傳一封確認信。

流程箭頭

2

民眾收到確認信,確認陳情內容無誤後,請點選「確認送出」,系統會再自動回傳受理通知信,始完成問題或意見反映。

流程箭頭

3

本署設有專責人員接收檢察長信箱內民眾信件,列印信件送請檢察長核閱,先依檢察長核示內容,以電子郵件回覆民眾。

流程箭頭

4

依據信件問題、意見內容,另交由相關科室業務承辦人員辦理後續事宜。

流程箭頭

5

業務承辦人員簽辦作業後陳請檢察長核判,將辦理情形以公文或電子郵件回覆民眾。(辦理時間約7~10個工作天)


 

二、請點我連結至檢察長信箱


※、備註:

 

民眾若收到的電子郵件顯示為亂碼,可嘗試將編碼調整為萬國碼(Unicode(UTF-8))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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