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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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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服務方向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28
  • 資料點閱次數:940

一、依民意調查所反映來選定民眾關切之項目,並廣詢各界之意見,來改進行政業務,督導所屬員工突破現狀,採行創新措施。

二、組設「制度改革小組」就所主管業務之為民服務項目上,選定改革及研修項目,並切實推動流程簡化之執行。

三、就為民服務事項,選定重點項目,訂定執行計畫,督導所屬積極辦理。

四、擴大一般郵件、電子郵件及電話受理人民聲請、陳情案件。

五、切實掌握民意,研究規畫創新服務措施,加強辦理為民服務。

六、設置行政革新信箱,廣納各界之陳情與建言。

七、全面改善服務態度,加強所屬員工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訓練。

八、對本署所屬員工之為民服務工作,實施不定時的抽查方式實施平時考核。

九、落實執行「法務部提昇檢調機關公信力暨親民形象方案」的推廣。

十、確實運用民間資源及建立全方位的品質管理,充分發揮團隊精神,以建立禮民、便民、親民之清明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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