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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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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民服務中心簡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4-18
  • 資料點閱次數:5772

為讓民眾了解本署為民服務中心服務時間及相關業務,本署製作折頁宣傳單供民眾索取

一、服務時間及服務電話:

1.      星期一至星期五:AM 08:30 ~PM 05:30

(: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例假日為休息時間)

2.      服務中心電話:03-8226153113

二、服務對象:為民服務中心標示圖

1.      一般民眾

2.      當事人或其親屬(因個案查詢,持有身分證明者)

三、服務櫃臺:

1.      收文收狀櫃臺:

收受當事人遞狀、收受郵件。

2.      開繳款單櫃臺:

開立繳款聯單(刑事保證金、贓證物款、易科罰金、罰金)。臨時收據換成正式收據。

3.      收款櫃臺:

持開立之各式聯單至收款櫃臺繳納。

4.      發還保證金、發證人旅費櫃臺:

保證金及證人日、旅費發給。

5.      訴訟輔導櫃臺:

(1)    訴訟輔導項目:

l   答復關於刑事訴訟程序(含聲請檢察官上訴程序)之詢問事項。

l   輔導當事人或關係人瞭解訴訟進行之手續。

l   輔導自首、投案及申告鈴之使用事項。

l   輔導報到、遞狀及聲請定期或展延期日事項。

l   輔導辦理具保、責付手續及洽請撤銷羈押、撤銷通緝、解除入出境管制事項。

l   輔導繳納刑事保證金、繳納罰金。

l   輔導聲請停止或延緩執行、易科罰金、分期繳納罰金、易服勞役事項。

l   輔導洽領刑事保證金、贓證物件、證人、鑑定人日、旅費。

l   輔導洽領檢察書類正本、結案證明及其他應行送達或發還之文書。

l   答復再議、偵查及其他案件辦結情形。

l   免費代撰、繕不含理由例行聲請書表。

l   輔導洽辦平民法律扶助事項,關於法律疑義,請向辦理平民法律扶助之律師公會詢問。

 

(2)    免費提供各式書狀例稿、聲請表及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表。

(3)    其他與本署有關之為民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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