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戰將近 花檢主任檢察官親拜訪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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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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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為查察賄選淨化選風,16日上午由主任檢察官許建榮偕同花蓮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蘇德興理事長及前理事長趙瑞平、臺灣更生保護會花蓮分會主任委員黃淑珠,拜會花蓮國安郵局、花蓮一信、二信及花蓮市農會等與花蓮本地市民經常往來的金融機構,希望在賄款源頭就斷絕企圖賄選的資金來源,從金錢管道源頭查緝起,斷絕候選人金脈,沒有異常資金流通就無法賄選,許主任檢察官特別呼籲金融機構全力配合,淨化選風。
花蓮國安郵局江進達局長、花蓮市農會曾元德總幹事、花蓮一信吳東明主席及花蓮二信陳芳偉總經理在接待訪談時均表示,洗錢防制法實施以來,金融機構對於大額金額提領及異常提領都會主動通報法務部調查局,金管單位也都每年列入重點查核項目,對於違反規定之金融機構會處罰鍰,因此金融機構每年也會加強員工教育訓練,要求所有行員確實遵守。
根據洗錢防制法規定,若民眾一次提領金額超過五十萬元,金融機構就必須通報法務部調查局,檢調單位據此要求金融機構除了五十萬應必須通報外,若發現有其他異常提領現象,也要通報,所謂異常提領,包括同帳戶由不同的人密集提領少額現金,或是多次提領接近五十萬元,檢調單位籲請金融機構能加強監管,注意防範,並歡迎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