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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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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林錦村寫信給681位候選人 籲請協助反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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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林錦村寫信給681位候選人 籲請協助反賄選

 

為了花蓮未來的幸福,檢察長林錦村日前寫信給全縣681位候選人,邀請他們共同協助地檢署貫徹「花蓮i幸福、不買票、不賣票、要檢舉」及「做功德、賺獎金、會保密」之反賄選宣導主軸,讓這次選舉成為最乾淨的選舉。

林錦村在信中除了呼籲各候選人支持乾淨選舉外,他還說,如果候選人發現有人買票,請踴躍提出檢舉,因檢舉而查獲賄選案者,檢舉獎金至少有新臺幣50萬元,最高獎金為新臺幣500萬元,對於檢舉人身分亦絕對會保密,請大家放心檢舉。

林錦村在信中也說,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買票賄選的刑責相當重,不論是候選人或樁腳,都可能判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候選人經查獲有賄選行為,縱使當選,檢察官也會於選後依法向法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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