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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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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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為增進各界及地檢署同仁對「修復式司法」的專業知能、加強了解修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之相關規範,並落實推廣修法有關修復式司法保障被害人權益之精神,特於6月2日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共同於該署辦理「修復式司法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教育訓練」。
本次教育訓練由郭景東檢察長親自主持,檢察長致詞勉勵與會成員共同精進專業,除由花檢相關業務同仁及犯保保護志工參加外,另邀請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法律扶助基金會花蓮分會原住民法律服務中心、花蓮縣政府駐法院家暴服務處、花蓮縣政府駐法院家事服務處、勵馨基金會花蓮分事務所等社會服務機構與會,請各機構協助於法律宣導服務中對民眾廣為宣導修復式司法政策,花檢也藉此次訓練研習進行反賄選宣導。
本次教育訓練洽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總會業務企劃及綜合推廣組尤仁傑組長講解「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修法重點及「以被害人權益保障的角度看修復式司法」,並說明「保護機構與檢察機關在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及修復式司法促進上之作為」,犯保也安排營養師杯蓋蕭瑋霖營養師傳授「助人工作者的自我照顧」,課程內容充實且生動,與會人員均感獲益良多,也對「修復式司法」及犯罪被害人權益的保障等有更深入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