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法律easy go 言論自由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2
  • 資料點閱次數:1474

 

言論自由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篇-上集(mp3檔案)

言論自由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篇-下集(mp3檔案)

 

【法律Easy Go- 言論自由誹謗罪公然侮辱罪男女朋友篇】

   ◎案例

 ◎探討主題:言論自由/公然侮辱罪/誹謗罪

 ◎播出日期:1060424/1060508


小花原本是小明的女朋友。兩人分手後,小明因為氣不過小花和他交往時跟別的男生出去玩,於是在臉書網頁上發文。

小明:「這個小花,居然讓我戴綠帽,看我這麼報復你!」

(按鍵聲)臉書發文:「小花真的好花啊!有男朋友還跟我在一起,劈腿好幾個,一直騙我,真的太過份了…」

小明的這段po文,讓小花在學校被同學指指點點,壓力非常大。


同學A:「欸欸,就是她啦!」
同學B:「真的喔?真的是照騙耶!本人不怎麼樣嘛!」
同學A:「唉,男生就是喜歡這種的啦!」
同學B:「噓!她過來了。」



小花於是憤而報警。
小花:「警察先生,小明怎麼可以這樣!在網路上把我寫成這樣,我是女生耶,我要告死他!太可惡了。」
警方把案件移送給檢察官,檢察官認為小明涉嫌觸犯刑法第310條第2項散布文字誹謗罪而起訴。


~法庭音效~
小明出庭時對法官說:「喂!法官大人,這女人她自己劈腿,讓我戴綠帽,我在臉書只是陳述事實,我要揭穿她的面具,我根本沒有犯法!」
法官後來並沒有採信小明的證詞,仍然判決小明拘役30天。


 

 

  ◎解析:檢察官黃思源

一、 刑法怎麼將言論分門別類?


二、 何謂公然侮辱罪?何謂誹謗罪?兩者怎麼區分?


三、 怎麼樣會構成誹謗罪?


四、 言論自由的保護與誹謗罪怎麼區分界定?
→言論自由是受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五、 劇中的小明到底有沒有觸犯誹謗罪?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