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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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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easy go-公共危險罪酒駕篇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10
  • 資料點閱次數:1433

 

公共危險罪酒駕篇-上集(mp3檔案)

 

公共危險罪酒駕篇-下集(mp3檔案)

 

【法律Easy Go- 公共危險酒駕篇】

   ◎案例

大雄跟阿福是從小到大的死黨,某天,大雄接到兵單準備要去當兵了,阿福和其他朋友就決定幫大雄舉辦歡送會,大家一同前往KTV 歡唱,大雄在朋友鼓動下喝了2 瓶啤酒。
聚會結束後大家紛紛各自離去,此時,大雄心想:「之前因為酒後騎機車被警察抓過,今天特別騎家裡的電動腳踏車出門,這樣應該就不算酒駕了吧!」結果大雄騎了兩個路口,就被警察攔下做酒測,因為呼氣酒精超出法定標準值,大雄就因為酒後駕車被移送了。
時光匆匆,一晃眼大雄退伍了,阿福想再幫大雄辦聚餐,慶祝大雄順利退伍。大雄一聽連忙說:「不要,當兵前已經因為酒駕被抓二次了,我可不想再被抓」
阿福回說:「不用擔心,這次不喝酒改去吃薑母鴨,這樣就不會有事了吧!」
大雄心想:「只要沒有喝酒,應該就不會構成酒駕吧!」結果吃完薑母鴨後,大雄騎著機車準備回家時,又被警察攔下做酒測,因為呼氣酒精超出法定標準值,大雄又再次因為酒後駕車被移送了。
最後,大雄被法官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確定,他還以為跟上次一樣可以易科罰金,結果卻必須入監服刑,剛找好的工作也因此泡湯了,真是得不償失。

   ◎解析:蔡期民檢察官

一、大雄案發後已經入伍服役,是現役軍人,這件酒駕案件應由何機關處理?

二、騎電動腳踏車,會不會成立酒駕罪?

三、吃薑母鴨、燒酒雞等食物 ,也會成立酒駕罪?

四、酒駕案件確定都必須要入監服刑?得否聲請易科罰金?

五、五年內三犯酒駕罪,還可以聲請易科罰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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