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委託辦理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甄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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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生育,提供公共化教保服務,確保家長安心就業,建立優質、平價、近便、普及之友善教保服務環境,本署依「職場互助教保服務實施辦法」設置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預計將於111年8月1日開辦,並依該辦法招收員工之子女、孫子女2班60人,爰徵求有意願且符合資格之非營利法人參加徵選。
壹、參與甄選資格:
一、幼兒教保相關工會組織。
二、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所設,已完成法人設立登記之職工福利委員會。
三、章程載明幼兒與兒童、家庭、教保服務人員福祉、教育或社會福利事務相關事項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社團法人。
貳、辦理地點:花蓮市府前路15號(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行政大樓後棟3 樓)。
參、繳交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經營計畫書(內容應具「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委託辦理甄選審議基準」之經營計畫書檢核彙總表所列應包括事項),併附其他服務人員「薪資支給規定」;倘有延長照顧服務或其他營運成本以外代收或代辦費用,應併附「收費規定」(延長照顧服務收費計算原則如附件)。
二、上述資料及文件請依序排列裝訂成冊並編排頁碼,並應併附紙本及電子檔1式2份;所繳文件不論通過與否概不退還。
肆、收件期限及繳交方式:
一、收件期限:即日起至111年4月1日止。
二、繳交方式: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花蓮市府前路15號【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為民服務中心】收。
三、承辦人:涂先生,電話:03-8226153分機131
附件: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延長照顧服務收費原則
一、依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中心教保服務人員薪資基準,以每小時加班費計算合理數額。延長照顧費用之計算,以鐘點費佔70%、行政費佔30%為原則;收費不足支應時,應優先支付鐘點費,並得以營運成本所列之加班費支應。
二、月收計算方式:以每小時收費35元計算,每月收費為35元×每日參加時數×當月服務日數。
三、單次計算方式:每小時收費50元、每半小時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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