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1.2.18》本署偵辦街頭暴力案件,聲押被告2人獲准 將持續深入追查案情,保障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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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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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2月18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本署偵辦街頭暴力案件,聲押被告2人獲准
將持續深入追查案情,保障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
關於媒體所載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戒護科長,於民國111年2月15日晚間7時30分許在路上遭人毆打之案件,經本署江昂軒檢察官指揮花蓮分局進行偵辦,於昨(17)日執行搜索及拘提被告劉姓、黃姓男子到案後,認被告2人共同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及恐嚇等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經該法院於今(18)日下午3時30分,裁准被告2人均羈押禁見。
鍾和憲檢察長表示,檢察官將持續與花蓮分局深入追查本件案發緣由,釐清有無幕後指使教唆報復監獄公務員之情事,更強調任何對於依法行使公權力之公務員有攻擊或施暴之行為,在法治國家都不被允許,檢察機關會全力保障公務員依法執行公務,公權力不容挑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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