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新聞稿110.5.28》因應疫情維持全國第三級警戒花蓮地檢署暫緩傳喚開庭及執行措施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6-15
  • 資料點閱次數:736

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0年5月28日
聯 絡 人:主任檢察官 周芳怡
聯絡電話:(03)822-6153

因應疫情維持全國第三級警戒,花蓮地檢署暫緩傳喚開庭及執行措施如下:

一、本署因應疫情維持全國第三級警戒至110年6月14日,基於防疫優先,維護民眾與同仁健康,同時維持檢察業務之運作,自110年5月31日起,至同年6月14日止,除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之案件外,暫緩傳喚案件當事人、訴訟相關人開庭及到案執行。已通知開庭或報到案件,除具有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案件外,本署將自即日起,主動聯繫無庸開庭或報到。已接獲開庭傳票或通知之民眾,可撥打本署電話(總機:03-8226153),或逕向承辦股洽詢。


二、本署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之第三級警戒防疫規範,及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指示之具體防疫作為,落實各項防疫措施,適當減少人員接觸,同時加強場所清潔消毒。如有必要到署開庭、執行或洽公之民眾,請務必配合本署實聯制登記(紙本或手機掃描QR CODE)、量測體溫及填寫健康基本資料,並請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共同維護全民健康。


三、疫情期間,本署仍將從速、從嚴偵辦散播疫情假訊息,及有染疫之虞不遵守規定等刑事案件。呼籲民眾不要傳送或轉傳未經證實的假訊息,並確實遵行防疫指示,共同遏止假訊息流竄,防堵疫情擴散。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