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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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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4.23》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後續偵辦情形說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23
  • 資料點閱次數:2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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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0年4月23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 周芳怡
聯絡電話:(03)822-6153

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後續偵辦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署偵辦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110年4月16日僅就社會大眾最為關心、直接造成事故發生之犯罪事實先行偵結;另就臺鐵局、設計監造公司、專案管理公司有無不法、李姓被告所營義○公司及東○公司承攬多項工程有無不法等節,專案小組仍持續積極偵辦中,並又陸續傳訊多人釐清案情。


二、 有關媒體報導民間團體代表罹難者家屬表達應追究臺鐵責任乙節,本署充分同理家屬心情,也非常重視家屬及各界意見,現均積極查明相關工程是否涉有不法,將儘速偵辦後對外公布,以維被害人權益,並慰死者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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