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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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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4.11》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 花蓮地檢署相驗及偵查情形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5
  • 資料點閱次數:2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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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0年4月11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 周芳怡
聯絡電話:(03)822-6153

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花蓮地檢署相驗及偵查情形如下

一、本次太魯閣號列車翻覆事故,罹難者為49人。含外籍人士在內,已全數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遺體均已由家屬領回處理。

 

二、案發後初期,本署將已尋獲而未經認領之遺骸、組織,列為疑似無名屍。為求慎重,法醫師於遺骸、組織各部位多次詳細採檢DNA鑑驗,比對結果陸續出爐後即通知家屬,目前均已交由家屬領回處理。

 

三、案發現場陸續排除後發現之遺骸、組織,均採檢DNA 鑑驗,於4月10日完成比對,比對結果均屬於上開49名罹難者,已通知家屬領回處理,並無新增罹難者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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