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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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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4.7》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花蓮地檢署相驗及偵查情形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5
  • 資料點閱次數:1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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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0年4月7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 周芳怡
聯絡電話:(03)822-6153

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花蓮地檢署相驗及偵查情形如下

一、 事故現場已於今(7)日上午排除,現場及各車廂均已採證完畢,在車廂內及附近尋獲部分遺體殘骸,送至花蓮市立殯儀館冰存,並已採集檢體送法醫研究所進行DNA比對中。目前已確認身分之罹難者,除了2名美國籍人士尚待家屬前來領取外,其餘47人均已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並將遺體交由家屬處理後事。


二、 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於案發當日,當場查扣列車行車記錄器、記憶卡、監視系統等,交由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下稱運安會)分析鑑識,運安會並於記者會發布前,將調查結果先行告知承辦檢察官,相關證據檢察官均已掌握。肇事車輛於110年4月4日拉出隧道後,隨即交由運安會現場還原鑑識。


三、 本次事故案發現場已經蒐證鑑識完畢,相驗指認工作也暫時告一段落。本署於現場及殯儀館設置之臨時指揮所均將於今日晚間撤離,並將全力偵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本署由檢察長、3位主任檢察官帶領6名檢察官組成專案小組,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所屬調查機關、法務部廉政署、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及鐵路警察局等偵辦。專案小組每日召開專案會議,迅速進行偵查作為,將儘速釐清事實真相,維護被害人權益,並慰罹難者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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