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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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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0.4.5》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花蓮地檢署相驗及偵查情形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4-15
  • 資料點閱次數:1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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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0年4月5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 周芳怡
聯絡電話:(03)822-6153

臺鐵太魯閣號408次列車重大死傷事故,花蓮地檢署相驗及偵查情形如下

一、 110年4月2日(五)上午9時28分發生太魯閣號408次列車翻覆事故,成立「0402太魯閣號列車事故」專案小組,全署同仁停止休假回署進行人員編制分組,進行下列蒐證及相驗事宜:

(一) 案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中心」:
由檢察長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於第一時間至案發現場成立「現場指揮中心」,於不影響救災的前提下,迅速保全證據及蒐集查扣事證後,分段將現場交由臺鐵局搶修道路,以疏運連假交通,並由檢察長擔任總指揮官,就現場情況每隔一小時對外說明,透過媒體讓民眾即時獲得充分且正確的資訊。

(二) 在花蓮市立殯儀館成立「相驗指揮所」:
由本署檢察長擔任總指揮官、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費玲玲在場督導,處理遺體採證、比對。為維護遺體及建立有尊嚴的相驗流程,遺體均於案發現場以屍袋妥善裝存後,運送到殯儀館管制區,指派人員管控及維持秩序,避免不必要人員進出或拍照,維護死者尊嚴;同時建立遺體編號、拍照、標示特徵、採集指紋及DNA建檔採檢之標準流程。因罹難者眾多,為加速家屬指認,將上開照片、特徵等資料造冊,供提出相同性別、特徵之家屬指認,再經家屬同意採集DNA檢體以供分析比對,以利確認身分。除家屬未到場者外,已於110年4月2日至翌(3)日凌晨完成相驗,迄至4月5日為止,已經家屬指認、DNA比對確認及身上有證件之罹難者人數49人。

(三) 積極偵查釐清事故責任:
就相關人員涉犯過失致死等罪嫌,本署檢察官至110年4月5日為止,已訊問多名證人及執行數次搜索;李姓被告業經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現正積極進行後續偵查,嚴加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釐清犯罪事實。

二、 本署處理「0402太魯閣號列車事故」,感謝犯保花蓮、臺東、宜蘭分會人員及志工(至少35人)參與協助家屬工作,搭配花蓮縣政府社會處社工、心理諮商師公會等社會團體志工,以及花蓮縣警察局派員組成支援團隊,犯保人員、社工及警員至少各1人為一組,陪同每一位罹難者家屬完成相驗、指認及後續申請犯罪被害補償金程序,並有民間各宗教團體及善心人士,提供扶持陪伴、遺體修復、心理諮商等服務,撫平家屬的傷痛。在現場清理完成前,本署檢察官仍持續搜尋車廂內遺體及其他證據,並設置專線電話「03-8230159」,供罹難者家屬查詢DNA比對結果及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民眾如有影像資料或事證,亦請透過官方LINE「@329tkjav」帳號提供本署偵辦參考。

LINE官方QRCODE (花蓮地檢署0402臺鐵事故專案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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