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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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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偵結起訴詐欺機房跨境詐欺,打擊跨境犯罪組織維護金融秩序安定」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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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0年2月24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 周芳怡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地檢署偵結起訴詐欺機房跨境詐欺  打擊跨境犯罪組織維護金融秩序安定

      花蓮地檢署王怡仁檢察官於日前獲報詐欺集團成員藏身於花蓮縣民宿,隨即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花蓮縣警察局,於109年12月29日發動搜索,在花蓮縣某民宿一舉查獲詐欺集團林姓主嫌及成員共20人,現場扣得手機53支、筆記型電腦等大量電腦設備及教戰手冊等物,被告20人經聲請羈押禁見均獲准。全案於今日偵查終結,以3人以上以電子通訊、網際網路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未遂、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本案執行搜索前,承辦檢察官即與主任檢察官、支援檢察官組成團隊,共同研討犯罪事實及相關法律問題,並就被告等人可能提出的抗辯預作查證,逮捕被告後,同步複訊,終於突破被告等人心防,迅速釐清案情,並運用科技偵查,加強蒐證,由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第一時間鑑識手機電磁紀錄,查明被告等人自109年8月至12月間,分別承租屏東縣、花蓮縣多家民宿,以不定期、短期移動方式,利用民宿作為詐欺據點以躲避查緝,並提供手機予詐欺集團成員聯繫使用。被告等人取得大陸地區民眾個人資料後,再以身分遭盜用、郵件遭海關查獲,需與司法人員聯絡匯款等詐欺話術,分層分工進行詐欺,並透過第三方支付公司輾轉匯至詐欺集團掌控之金融帳戶。

     審酌本案犯罪手法係高度組織分工下的跨國犯罪,損害我國國際形象至深且鉅,詐欺集團犯罪組織長期經營,獲利豐厚,因此起訴求處適當之刑嚴懲不法,並對詐欺集團主要幹部5人求處各併科罰金100萬元,較長期參與犯罪組織之11人各併科罰金30萬元,被告等人均應於刑之執行前,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1年。
近年詐欺集團猖獗,詐欺國內外民眾賺取不法暴利,嚴重破壞金融秩序安定,本署呼籲民眾對於不明來電要求匯款,務必提高警覺,小心求證,避免上當受騙,本署亦將持續積極嚴查詐欺機房,杜絕跨境詐欺犯罪。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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