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偵辦花蓮縣新城鄉某邱姓樁腳疑涉嫌以現金替花蓮縣新城鄉某傅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新城鄉某傅姓村長候選人父子向選民賄選買票案,於107年10月30日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因邱○斌否認犯行,經本署檢察官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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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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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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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7年11月2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王怡仁
電話:03-8226153轉211
本署偵辦花蓮縣新城鄉某邱姓樁腳疑涉嫌以現金替花蓮縣新城鄉某傅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新城鄉某傅姓村長候選人父子向選民賄選買票案,於107年10月30日經檢察官訊問完畢後,因邱○斌否認犯行,經本署檢察官認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今年11月24日即將舉行花蓮五合一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本署近期接獲情資,指出花蓮縣新城鄉某邱姓樁腳疑涉嫌以現金替某傅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新城鄉某傅姓村長候選人父子向選民賄選買票情事,著即由本署檢察官林英正著手展開調查,發現邱姓樁腳於107年10月間分別拜訪該村具有投票權之選民,以每票現金新臺幣(下同)3000元至10000元不等現金之行賄方式,要求選民投票支持傅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新城鄉傅姓村長候選人父子。檢方初步查證後認為時機成熟,持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於10月30日指揮花蓮縣警察局新城分局、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等單位,搜索邱姓樁腳住家候並傳喚邱姓樁腳及疑似收受行賄現金之4名選民到場說明。全案經檢察官逐一訊問後,其中3名選民坦承收受並向本署繳回上開賄款共計15000元,且當場聽聞邱姓樁腳要求投票支持傅姓候選人父子,檢察官認為有深入追查相關行賄資金來源及傅姓父子涉案情節之必要,認被告有湮滅證據、互相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而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惟經該法院駁回請,本署檢察官將於收受裁定後向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提起抗告。
本署為端正選風,除向民眾、候選人廣為宣導反賄選外,亦責由主任檢察官督導各分區之專責檢察官積極查辦賄選案件,迄今立案偵查之選舉案件已逾百件,且前已陸續查獲鄉民代表、村長等候選人涉嫌賄選案件計5件,本次復查獲新城鄉選區本件賄選案件,黃和村檢察長特別呼籲參選人清白參選,堅持不買票、不賣票,並呼籲選民遇有行賄,能踴躍提出檢舉,檢察官會絕對保守秘密,並積極偵辦,一旦查獲行賄事實,並會依規定核發檢舉獎金,請撥打法務部檢舉專線:0800-024-099電話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