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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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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地檢署遷移「數位採證室」、「毒品資料庫」及成立「電信詐欺資料庫」,於今日正式揭牌,由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法務部陳政務次長明堂帶領揭牌,並即召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聽取查緝賄選現況,並指導查賄策略、有效提升查賄戰力,並堅持執法中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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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發稿日期:10710月15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王怡仁

                   電話:03-8226153211

   

花蓮地檢署遷移「數位採證室」、「毒品資料庫」及成立「電信詐欺資料庫」,於今日正式揭牌,由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法務部陳政務次長明堂帶領揭牌,並即召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聽取查緝賄選現況,並指導查賄策略、有效提升查賄戰力,並堅持執法中立。

為強化檢察機關之數位鑑識能力,因應手機科技化時代之變遷,並且貫徹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擴大打擊電信詐欺犯罪組織,花蓮地檢署在臺灣高等檢察署指導下,成立東臺灣唯一設於檢察機關之「數位採證室」,並於今(12)日上午930分,在花蓮地檢署3樓舉行數位採證室、毒品資料庫、電信詐欺資料庫之聯合揭牌儀式,由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法務部陳政務次長明堂、檢察司黃副司長謀信、臺灣高等檢察署林襄閱主任檢察官邦樑、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張檢察長清雲與本署黃檢察長和村共同揭牌,進一步利用手機採證之技術,與花蓮地檢署近年依查獲毒品案件及電信詐欺集團通訊資料所建制之毒品資料庫及電信詐欺資料庫,深入追查毒品犯罪及電信詐欺犯罪。

臺灣高等檢察署為有效打擊毒品犯罪,臺高檢責成北、中、南、東八個地檢署建立數位證採中心,花蓮地檢署成為八大採證中心之一,日後將使科技化的採證方式廣泛運用在各類型之犯罪偵辦上,負責本署與臺東地檢署之數位採證作業,透過擷取科技裝置之內部資料,提升犯罪採證能力,以有效追溯犯罪。

法務部陳政務次長明堂、最高檢察署江檢察總長惠民、高等檢察署林襄閱主任檢察官邦樑、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張檢察長清雲、法務部檢察司黃副司長謀信、法務部廉政署曾主任秘書昭愷、法務部調查局黃處長義村、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朱副局長中泰等檢警調高層為了解花蓮地區於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所為之各項查賄、反賄具體措施、執行情形及績效,於今(12)日上午蒞臨花蓮地檢署,於揭牌儀式後旋即召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會議中花蓮地檢署、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及花蓮縣政府政風處分別就自身查賄工作業務提出報告,黃和村檢察長並說明目前各單位的情資已陸續送至本署,由本署過濾後,就比較具體的情資分選他案,由本署檢察官偵辦,本署迄今已有90件選他案件偵辦中,其中業已查獲一村長、一代表涉嫌賄選案,因遭查獲之候選人業已承認賄選犯行,或賄選事證十分明確無羈押必要,而分別交保候傳。另於今日復有萬榮鄉某村長因涉嫌現金賄選案,經檢察官聲請羈押,業經法院裁定犯嫌重大,准予羈押禁見,查賄工作正如火如荼進行中。

陳政務次長、江檢察總長、張檢察長對於花蓮地區轄內檢、警、調、政風等司法機關之努力,予以嘉勉,也具體指導查賄之策略。陳次長對於花蓮縣轄區域遼闊,舟車勞頓增加反賄選宣導及查緝賄選之困難,表達慰勉之意,也對於花蓮地區對於反賄選宣導的努力及成果表示感謝。江檢察總長更具體指示反賄選宣導與賄選查察必須雙管齊下,相互配合,且檢、警、調、政風機關務必堅持執法中立、毋枉毋縱;堅持程序正義、偵查不公開,並期望各單位落實執行查賄策略,作全民的司法、警察機關,不偏不倚,以不負人民之期望。

本次會議蒞臨指導之檢、警、調、廉政高層首長外,花蓮地檢署並邀集轄內之花蓮縣調查站鮑宏志主任、調查局東部機動工作站施東亮主任、花蓮縣警察局李西河局長、花蓮分局婁子才分局長、吉安分局鍾德勳分局長、新城分局廖修鴻分局長、鳳林分局王國峯分局長、玉里分局潘仕能分局長、縣政府政風處廖錦旌處長等單位首長共同與會。會議結論時,黃檢察長表示,未來本署將落實執行反賄選宣導及查察賄選之方針,也請與會各單位恪遵檢、警、調及廉政長官之指導,全力投入花蓮轄區查賄工作,堅持中立的信念,以締造亮麗的查緝成果,確保公正、乾淨的選舉,端正花蓮地區之選舉風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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