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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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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公告本署107年法警及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甄選錄取名單。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04
  • 資料點閱次數:986
一、法警約僱人員 (一)正取人員:陳憲芳。 (二)備取人員:吳俊龍。 二、三等書記官約僱人員 (一)正取人員:陳亭妤。 (二)備取人員:游蕙敏 三、請正取人員下載並列印附件體格檢查表,攜往合格醫院辦理體格檢查(所列項目均請覈實辦理檢查,並由檢查醫師簽章並加蓋醫院印信),如正取人員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時間報到,再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四、備取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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