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偵辦美麗人生吸金案,檢察官於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9名被告全數羈押禁見。本署特別呼籲:請被害人能檢具證明(如收款收據等)出面指控,前往各縣市刑警大隊指訴,並完成筆錄及申報所交付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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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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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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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7年1月12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王怡仁
電話:03-8226153轉211
花蓮地檢偵辦美麗人生吸金案,檢察官於今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院裁定9名被告全數羈押禁見。本署特別呼籲:請被害人能檢具證明(如收款收據等)出面指控,前往各縣市刑警大隊指訴,並完成筆錄及申報所交付之金額
本署檢察官陳靜誼偵辦美麗人生集團利用介紹販售保健食品、贈送油、鹽、醬油、麵和米粉等小禮品之方式,向大批年老長者游說加入會員,疑似涉嫌不法情事,經深入調查,發現集團首腦莊○和自106年起開始變相經營,除繼續販售保健食品外,更對外非法大量吸金,在花蓮縣、臺東縣、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等十縣市分別設立分店,並在各區二十餘據點開設健康講座,利用介紹保健食品之機會,由其本人及各區店長向參與講座之不特定多數人宣稱每寄放10萬元,每半年即可得利息6,000元之方式,向不特定多數人收取資金,並由各區店長、幹部統籌吸金事宜。由於資金不斷匯入,本署為避免被害人數擴大、非法吸金金額不斷累積,乃組成專案小組檢察官,立即指揮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刑事警察隊密集蒐證,於本月10日清晨指揮十縣市160餘名員警分持56張搜索票,在上開十縣市各分店及幹部住居展開同步搜索,並傳喚、拘提被告到案說明。
本署九位專案小組檢察官歷經二日密集偵查訊問,認為:美麗人生吸金集團非法吸金之事證明確,且其首腦莊○和於1月10日清晨警方執行搜索、拘提職務時趁隙逃匿,經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歷經十餘小時在各地埋伏始行拘提到案,到案之莊○和及其集團核心共計9名被告均無法對其等所吸收之逾億元資金流向提出說明,且集團成員龐雜、被害人人數眾多,有湮滅罪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於今日清晨7時聲請羈押禁見,並由本署陳靜誼、林敬展、林承翰檢察官全程蒞庭說明,經法院歷經七小時之審訊,於今日晚間10時裁定9名被告全數羈押禁見。
本署藉偵辦本案特別提醒民眾:非銀行、保險公司或證券商等法律特別授權之特許行業者,均不得以借款、保費、收受投資等名義向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一旦非法對外吸金,依銀行法等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請大家不要輕信坊間借款、投資可獲鉅額利益之宣傳技倆,以免血本無歸,美麗人生吸金集團的被害人遍布全台,請各地被害人能檢具證明(如收款收據等)出面指控,向各縣市刑警大隊指訴,並完成筆錄及申報所交付之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