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查獲萬榮鄉長補選候選樁腳涉嫌以每票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代價賄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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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0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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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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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5年8月29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電話:03-8226153轉203
檢察官查獲萬榮鄉長補選候選樁腳涉嫌以每票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代價賄選案
本署派駐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查察賄選駐區檢察官林承翰據報被告鄭00為105年花蓮縣萬榮鄉第17屆鄉長補選某張姓候選人樁腳,涉嫌以每票新臺幣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代價向選民賄選,即偕同檢察官林敬展、陳靜誼共同指揮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偵查員、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調查局東部機動組調查官,於105年8月 25日下午及8月26日上午傳喚收受賄款之楊姓選民等5人到案訊問,並於8月25日晚間拘提鄭姓樁腳到案。
檢察官訊據楊姓等5人均坦承以每票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代價收受鄭姓樁腳交付之賄賂,並許以投票支持某張姓候選人當選鄉長等情不諱,並當場繳出賄款共九千元。訊據鄭姓樁腳亦坦承曾於105年7月、8月間某日,以每票二千元至三千元不等向萬榮鄉萬榮村選民楊00等7人行賄不諱。
檢察官爰認被告鄭00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期約、交付賄賂罪嫌。由於尚有證人數人尚未到案,檢察官爰認被告有串證之虞,特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裁定聲請羈押禁見。檢察官並特此呼籲選民請勇於檢舉賄選,如有收受賄賂亦請勇於自首賄選,以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