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召集檢、警、調首長召開秀林鄉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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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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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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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4年11月11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電話:03-8226153轉203
花蓮地檢署召集檢、警、調首長召開秀林鄉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
花蓮縣秀林鄉鄉長補選將於本週六(11月14日)進行投票,由於鄉長補選候選人多達5人,競選非常激烈,賄選傳聞不斷,且日前甫有某候選人樁腳賄選經檢察官聲押獲准,顯示賄選情況嚴重,為有效防制鄉長補選賄選案之升高,同時亦期能檢討調整第14屆總統、副總統、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各檢警調查賄作為與調整查賄步調,本署檢察長林錦村特於昨(10)日上午9時30分,邀集三位主任檢察官、花蓮縣警察局長江振茂率各分局分局長、刑大大隊長、調查站主任田明緯率新到任副主任潘俞安、東部機動調查站主任林玉珍率新到任副主任溫俊雄等人,召開查察賄選座談會,會中達成下列共識:
一、 秀林鄉鄉長補選及第14屆總統、副總統、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各單位接獲檢舉賄選情資時,應即時向派駐各警察分局之駐區檢察官報告,於24小時內完檢舉筆錄,啟動相關查緝作為,不能有稽延。
二、 各單位應儘先妥備適當之偵訊室,防止被告多人集中一處候訊而有相互串證機會。
三、 各單位對於各類選舉之賄選熱區(即最易發生賄選之處所)與熱點(即可能進行賄選之候選人或樁腳)應蒐集相關資訊,進行評估,並研擬相關防制措施,以防制賄選發生,至於對檢舉人身分則應絕對保守秘密,如有洩露將依刑法妨害秘密罪偵辦。
檢討座談會經與會人員熱烈討論後於當日上午10時30分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