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長補選檢察官聲押某候選人樁腳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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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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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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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4年11月10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電話:03-8226153轉203
花蓮縣秀林鄉長補選檢察官聲押某候選人樁腳獲准
本署檢察官劉智偉據報秀林鄉鄉長補選某候選人之樁腳杜OO涉嫌賄選,於104年11月9日會同檢察官陳靜誼共同指揮警、調人員14人通知被告杜OO等4人、拘提被告杜OO到案。
檢察官調查結果,發現被告杜係OO於104年11初某時,在花蓮縣秀林鄉文蘭村某處,以每票新臺幣(下同)一千元代價,向有投票權人黃OO等人行賄,約定投票為一定之行使,檢察官爰認被告涉嫌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投票行賄罪,因尚有共犯未到案,顯有串證之虞,訊畢後檢察官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聲請羈押禁見被告杜OO獲准,檢察官就到案另1被告諭令交保5萬元候傳,另3人則請回。檢察官並呼籲選民遇有賄選,請勇於檢舉,此次秀林鄉長補選檢舉賄選最高金可獲得50萬元,檢察官對檢舉人身分會絕對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