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新城鄉砂婆礑溪畔發現之二具女屍身分業經鑑驗確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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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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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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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04年7月10日
聯絡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電話:03-8226153轉203
花蓮縣新城鄉砂婆礑溪畔發現之二具女屍身分業經鑑驗確定案
本署檢察官羅美秀偵辦於104年6月24日在新城鄉沙婆礑溪畔發現疑是黃桂芳屍體及另一具無頭無名女屍,及於6月29日在同一地點潭底尋獲之無名屍頭顱案,經檢察官相驗、解剖屍體摘取DNA檢體送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以人類STR DNA型別鑑定法、人類粒線體DNA鑑定法、累積子子尋子之手足指數演算法鑑驗結果,以上所採三項人類DNA檢體與另2位姊妹黃桂O、黃桂O所採DNA檢體比對均相符。綜合上述STR DNA及粒線體DNA鑑定結果,研判疑是黃桂芳屍體與另2位姊妹黃桂O、黃桂O之間很可能存在二親等血緣關係,因此可確認該屍體確為黃桂芳無誤;又綜合上述STR DNA及粒線體DNA鑑定結果,研判該無頭顱無名女屍與另2位姊妹黃桂O及黃桂O之間很可能存在二親等血親血緣關係;再綜合上述STR DNA及粒線體DNA鑑定結果,研判無名屍頭顱與該無頭無名女屍骨骼之DNA極可能來自同一人所有,因此可確認該無名屍確為黃麗娟無誤。
有關二名女屍之死因,檢察官據現存之證據資料,因尚未能發現有何他為跡證,因此乃需就死者生前之交往情形及生活細節,深入調查,或可確認其二人之真正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