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偵辦花蓮溪出海口9歲女童搭乘水上摩托車溺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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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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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3年7月21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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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辦花蓮溪出海口9歲女童搭乘水上摩托車溺水案
本署檢察官劉智偉偵辦本縣花蓮溪出海口9歲女童溺水案,於103年7月21日上午據報後,率法醫師相驗死者屍體,檢察官相驗屍體後發現死者楊姓女童確係生前落水,溺水窒息死亡。
檢察官相驗完畢後,隨即傳喚死者祖父母及水上摩托車休閒玩家吳姓男子,經訊問後發現吳姓男子係執有水上摩托車執照之休閒玩家,死者楊姓女童係由祖父母於103年7月20日下午5時許,連同其他4位小孫子帶同至該處海邊與其他親友一起烤肉遊玩,一群人見素未謀面之吳姓水上摩托車之休閒玩家在該處騎乘水上摩托車,小孫子們好奇想玩水上摩托車,祖父母即允許5位小孫子坐上該吳姓男子所騎乘之水上摩托車6貼玩水,因共乘人數過多,且均未穿救生衣,以致在一個轉彎後不慎有4位小朋友落水,但其中3位經在場親友救起,9歲女童則未救起,經報警後於晚間約10時始發現女童身軀,惟已無生命跡象。
檢察官初步調查後,認為女童之祖父母及吳姓水上摩托車玩家均涉犯刑法第276條第1項過失致人於死罪嫌。檢察官並特此呼籲,值此仲夏酷暑之際,民眾玩水消暑,應備妥安全設備並特別注意自身安全,以免樂極生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