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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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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利用蘋果公司Iphone行動電話維修作業流程漏洞詐取新手機牟利案,檢察官拘提4人聲押1人: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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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2年4月3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 許建榮

連絡電話:03-8226153轉203

 


 

        詐騙集團利用蘋果公司Iphone行動電話維修作業流程漏洞詐取新手機牟利案,檢察官拘提4人聲押1人:   

            本署檢察官張立中偵辦黃0賢、蔡0君、林0男、施0毅等4人組成詐欺集團以新手法詐取財物案,於102年4月2日下午指揮花蓮縣警察局偵查員9人兵分2路搜索黃00等4人之營業處所,查扣相關贓證物,並拘提黃00等4人到案調查。

   檢察官調查結果發現被告等4人自101年間起,利用蘋果公司IPHON行動電話送修時,各經銷商維修站僅確認行動電話之IMEI及SN碼相符時,即認定送修之手機係屬IPHON手機,隨即將送修之行動電話回收,並換給客戶同款IPHON之新機之作業流程漏洞,分別自不詳處所大量取得偽造IMEI、SN碼IPHON行動電話卡托及總成,裝設不實之主機版之仿造IPHON款式手機,以故障為由,分別送至全省各地經銷商維修站維修,使各維修站經檢視手機內上開IMEI、SN碼IPHON行動電話卡托及總成等無誤後,即誤認該手機係故障之IPHON手機,而依前開規定換給新IPHON新機,迄今經警方清查該集團已得手新機約3百餘支,損失約3百餘萬元,檢察官將命警依查扣之證物全面清查被詐領手機之數量,檢察官並特此呼籲全省各IPHON維修站如有類此被害情形,請勇以舉發。

   被告黃00等4人經檢察官訊畢後,認其主嫌黃00涉犯刑法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罪犯嫌重大,且有事實足認其有逃亡、串證之虞,爰向法院聲請裁定羈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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