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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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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辦秀林鄉公所工程弊案聲押許姓鄉民代表及江姓廠商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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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 資料點閱次數:1179

本署檢察官張立中偵辦花蓮縣秀林鄉公所工程弊案,於102年1月21日傳喚秀林鄉許姓鄉民代表及某土木包業江姓廠商到案,訊據被告二人均矢口否認有違反政府採購法犯嫌,惟檢察官調查結果,認被告二人涉嫌於近二年來向多家廠商借牌圍標秀林鄉公所之各項工程,涉犯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5項犯嫌重大,因有相關證人尚未到案,有事實足認其二人有串證之虞,檢察官訊畢後,向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聲請裁定羈押禁見獲准,檢察官刻正調查統計其二人所涉圍標之工程內容與數量,不排除案情繼續升高之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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