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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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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各公益、慈善團體請注意看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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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 資料點閱次數:1415

法務部部徽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1年10月05日

                    連 絡 人:觀護人 蔡文娟、廖品涵

連絡電話:03-8226153轉283、286

 


        花蓮縣各公益、慈善團體請注意看過來!!花蓮地檢署101年10月開始受理102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補助申請!

        花蓮縣轄區內的公益團體若要申請成為花蓮地檢署102年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對象,請在101年10月31日前向花蓮地檢署提出申請,凡經該署審查通過成為該署緩起訴處分金支付對象者,102年都有機會獲得緩起訴處分金專案補助。
        花蓮縣內只要是合格立案之公益或慈善團體甚至於花蓮地方自治團體,從事公益、弱勢關懷事項及成長性、教育性或戒癮團體治療、諮商或輔導(戒酒、戒毒等等);以及負責或協助該署辦理犯罪預防、法律宣導活動及辦理專案性計畫(如親職教育、家庭支持系統方案、修復式司法、司法保護等)歡迎踴躍申請!
        該署針對公益團體之需求,運用緩起訴處分金提供必要之支援與服務,補充弱勢公益團體經費不足,展現柔性司法對弱勢族群之關懷、照顧,發揮緩起訴處分金「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公益精神;但為避免緩起訴處分金被不當濫用,該署希望提出申請之公益、慈善團體,應有支付正常推動業務所需人事費、加班費、辦公處所之場地費、設備費等之維生能力,因此緩起訴處分金之撥付,以與預防犯罪有關之項目為限,且公益團體維生能力愈強、活動公益、預防犯罪性質越高者列為最優先補助團體。
        有意申請之公益或慈善團體,即日起請上花蓮地檢署網站(點選緩起訴資訊專區,再點選緩起訴處分金)或電洽8226153轉287汪小姐,詳閱作業辦法並列印相關表格填寫後,檢具表格及相關證件於101年10月31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郵寄該署(970花蓮市府前路15號,花蓮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審查小組收),花蓮地檢署歡迎符合條件之公益或慈善團體踴躍提出申請,一起為花蓮地區公益事業盡一分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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