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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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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辦某國中學生施用毒品案,傳、拘11人到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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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1年09月06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連絡電話:03-8226153轉203

 


        檢察官偵辦某國中學生施用毒品案,傳、拘11人到案:

   本署檢察官顏伯融偵辦花蓮縣某國中學生施用第三級毒品K他命案件,於本年8月30日上午,指揮花蓮縣警察局吉安分局警力31人,兵分13路搜索相關被告之住所,並拘提中盤商潘姓成年人等2人,通知未成人學生11人協同到案,並由本署六位檢察官協同復訊,檢察官調查結果認定潘姓成年人等二人販賣第三級毒品事證明確,但無押必要,各諭令交保新台幣二萬元候傳。被告黃姓學生等十一人中,其中二人涉嫌販賣第三級毒品K他命,其他九人涉嫌施用第三級毒品K他命犯嫌明確,檢察官訊畢後,移交少年法庭依法處理。由於涉案學生眾多,且部分學生亦涉嫌販賣毒品,檢察官認毒品顯已嚴重侵入校園,已指示警方全力追緝販毒上盤商,務必將毒品趕出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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