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偵辦台電公司工程舞弊案搜索台電某分支單位辦公室及廠商處所26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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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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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1年07月18日
連 絡 人:主任檢察官許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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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偵辦台電公司工程舞弊案搜索台電某分支單位辦公室及廠商處所26處所
本署檢察官吳宗穎會同誠股、平股、孝股、信股、廉股等5檢察官共同偵辦台電公司96年至100年間之工程舞弊案,於101年7月17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調查官46人、花蓮憲兵隊調查官8人,兵分26路分別至花蓮市台電公司某調度中心及花蓮縣、南投縣、台中縣、嘉義縣等四縣市參與台電公司管線工程投標廠商之營業處所搜索,查扣相關證物一批。同時並於夜間,傳喚台電公司公務員2人、廠商7人到案,其中一公務員經檢察官訊畢己飭回,廠商三人經檢察官訊畢後,認犯罪嫌疑雖重大,但無羈押必要,分別以新台幣1至5萬元交保候傳。其餘公務員一人廠商四人則尚在調查單位偵訊中。由於本件工程舞弊之期間長,工程舞弊件數亦多,工程總金額甚至高達十餘億元,為貫徹政府肅貪決心,檢察官將全力清查本件工程舞弊案,務使無枉無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