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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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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查獲疑似玉石訛詐案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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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 資料點閱次數:968

法務部部徽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0年3月25日

  本署檢察長林慶宗據報花蓮地區某玉石館,涉嫌以低價品玉石,高價向大陸地區民眾訛詐財物,涉嫌詐欺一案,於100年3月24日指派王主任檢察官以文率檢察孫源志並帶同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調查官4人,至販售該高價玉石之玉石館履勘現場,勘驗時一一向該玉石館負責人查詢玉石之進價、產地等相關資訊,並查詢販賣玉石之經過,查詢後,檢察官認為本件販賣過程,有許多待釐清之爭點,已當場經由負責人曾總經理主動提供,查扣三顆同材質及價格之玉石,由於查扣物價值不斐,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40條規定,交由負責人暫代保管,擇日將送請專業人員鑑驗玉石之成分、材質、重量並作成本分析,據以判定相關人員之刑事責任。檢察官在此並呼籲民眾如有類此受訛詐情事,請勇於向檢察官告發,以正視聽並肅立公平之交易行為,裨利花蓮地區觀光事業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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