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查獲紅○陽幫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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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2-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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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新聞稿 100年3月3日
本署檢察官偵辦楊00等人涉嫌違反組織犯罪條例案件,於100年3月7日指揮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法務部調查局東部機動站、花蓮憲兵隊等單位,兵分多路,搜索主嫌楊00住處及堂口等三處,拘提主涉楊00等8人,並傳喚共犯陳00等4人到案,訊據主嫌楊00等多人均矢口否認籌組【紅0陽幫】犯罪組織之犯嫌,惟部分到案涉嫌人已坦承犯罪,檢察官爰認楊00等二人涉嫌重大,惟因無串證、逃亡之虞,檢察官各准予交保新台幣(下同)五萬元候傳。其中李姓涉嫌人則聲請法裁定羈押,惟法院逕認其認其無羈押必要已諭令交保二萬元候傳,其餘涉嫌人則均由檢察官飭回。 本案相關該幫派組織之不法犯罪事實,檢察官正積極指揮警、調單位偵辦中,特此籲請各被害人,能勇於舉發該幫派涉嫌之不法犯罪事實,以協助檢察官辦案,給民風純樸之花蓮一個免於恐懼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