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5.8.10》花檢攜手政風齊發聲, 檢察長致信村里長守護乾淨選風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12
- 資料點閱次數:46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5年8月10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廖榮寬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檢攜手政風齊發聲
檢察長致信村里長守護乾淨選風
為因應115年11月28日即將到來的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並落實最高檢察署指示之選舉不法防制宣導工作,花蓮地檢署於今(10)日特別結合地方政風資源,透過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花蓮市公所政風室及吉安鄉公所政風室等單位協助,將「守護家鄉的一票-檢察長給鄉親的一封信」陸續送達花蓮縣轄內每一位村、里長手中,期盼借重基層村里長的力量,協助向轄內民眾轉知,共同維護選舉公正與民主價值。
本署陳舒怡檢察長在信中向鄉親呼籲,選舉期間應共同遵守法律規範。信件內容特別提醒民眾防範以下四大妨害選舉態樣:
- 拒絕賄選:堅持不買票、不賣票,守護乾淨選風。
- 防杜幽靈人口:若無實際居住,切勿為了使特定候選人當選而虛偽遷徙戶籍並投票,此舉將觸犯虛遷戶籍罪,最高可處有期徒刑5年。
- 防制境外勢力與非法招待:正常旅遊不受影響,但若受人指示、資助,以免費或顯不相當低價招攬選民出遊並要求支持特定候選人,即屬違法。招攬與出資者最高可處10年有期徒刑,若受境外滲透來源指示或資助,依反滲透法更會加重刑責二分之一。
- 嚴禁選舉賭盤:以候選人得票數或當選與否來下注皆屬違法,下注者最高可處6月有期徒刑,開設賭盤營利者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陳檢察長強調,純淨的選舉環境需要全民共同守護。村里長是地方基層的重要支柱,本署期望透過政風單位的協助,將反賄選及反介選的意識深入花蓮每一個角落。民眾若發現任何妨害選舉之違法情事,請勇於撥打本署檢舉專線0800-024-099(撥通後再按4)提出檢舉。檢舉人身分將絕對保密,倘若因此查獲境外勢力介選等妨害選舉案件,符合規定者,最高將給與新臺幣2,000萬元檢舉獎金。
附件下載
- 1150810花檢攜手政風致信村里長守護選風新聞稿.pdf142 KB 115-08-11 下載次數: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