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新聞稿114.6.13》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縣萬榮鄉殺人案,因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茲說明如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6-19
  • 資料點閱次數:26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4年6月13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廖榮寬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地檢署偵辦花蓮縣萬榮鄉殺人案,因對於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適度公開說明之必要,茲說明如下:

      本署於114年6月11日晚間,接獲花蓮縣警察局鳳林分局通報,花蓮縣萬榮鄉發生殺人案件,警方到場後業已將被告陳○○逮捕到案,本署立刻指派檢察官偵辦,並指揮員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及訪查相關證人。

      被告陳○○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認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反覆實施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本署獲悉上開重大刑案後,亦同步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提供犯罪被害人家屬全面性及支持性服務,期望能陪伴被害家庭走過傷痛。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