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114.3.5》花蓮地檢署偵辦民眾告發日前葉姓老師遭強制帶離活動現場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必要適度公開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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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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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4年3月5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廖榮寬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地檢署偵辦民眾告發日前葉姓老師遭強制帶離活動現場案件,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認有必要適度公開說明如下:
民眾向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告發葉姓老師於114年3月2日,在活動會場遭現場工作人員強制帶離乙案,經花蓮分局報請本署指揮偵辦,本署乃立即分案,並指揮警方迅速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及保全相關證據,經勘驗分析後,於今(5)日通知犯罪嫌疑人余○○及證人葉○○前往警局接受詢問,經余○○及葉○○同意後至本署接受檢察官訊問,檢察官訊畢後,認被告余○○涉犯強制罪嫌疑重大,惟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交保新臺幣1萬元。
本署將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儘速釐清案情及涉案人士,以還原事實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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