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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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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2.10.24》花蓮地檢署召開「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次長、總長等親臨指導勉勵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0-25
  • 資料點閱次數:382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2年10月24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蔡勝浩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地檢署召開「113年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次長、總長等親臨指導勉勵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定於明(113)年1月13日舉行,本署為確保選舉過程公平、公正,全力端正花蓮地區選風,於昨日(23日)下午召開選舉查察分區座談會,會議由本署郭景東檢察長主持,法務部蔡碧仲政務次長、最高檢察署邢泰釗檢察總長、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洪培根檢察長、法務部檢察司郭永發司長、法務部調查局黃義村副局長、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黃壬聰副局長、法務部廉政署馮成副署長、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李界瑩副大隊長等人蒞臨與會指導,經本署轄內檢、警、調、廉及移民署等選舉查察團隊,依序就花蓮地區之選情分析、情資提供、查賄及反賄具體措施、執行情形等各項選舉查察業務進行報告後,各與會長官除嘉勉各團隊成員外,並逐一指示各項工作重點。

       蔡政務次長指示本次選舉境外敵對勢力介入嚴峻,選舉查察重點應加強「假訊息」偵辦,針對意圖使人不當選而利用通訊軟體散布不實訊者,不待被害人提出告訴即應主動積極查處。確實遵守偵查不公開原則,遇有疑義即時回報檢察官適時澄清,以排除任何不當勢力干擾。

       邢檢察總長除就各機關之報告內容逐一回應指導外,特別提醒注意檢察官工作量合理分配,最後階段集中力量偵辦各類妨害選舉案件,選舉查察專案加班費,將核實發給。另檢舉獎金核發應做到「保密、公平、快速」原則。選舉(含國際性賭盤)賭盤案件應儘早、儘快、嚴格查辦,以及時查獲共犯及查扣不法利得,並適當實施強制處分,有效嚇阻不法。賄選案件藉由跨境整合,快速通報,儘速整合,避免串證。反賄選活動並非作秀,應秉持「早、透、好」原則,無孔不入宣傳以加深選民印象。針對「黃金地雷」應持續關懷,強化布雷成效,以求精緻且深入。會後,邢檢察總長更親自向本轄查賄團隊講授並提示選舉案件偵辦技巧,且帶領與會同仁導讀「2023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偵查要領彙編」,期盼透過不同類型之妨害選舉案例介紹暨相關法律解析、偵辦技巧講解,讓所有團隊成員於偵辦選舉查察案件時,更加熟悉妨害選舉法規及查緝要領。

      張檢察長指出隨著選舉期日接近,除傳統現金綁樁買票外,應加強旅遊、餐會活動事證之蒐集,但應與原住民傳統習俗文化辨別。境外勢力及資金可能介入選舉活動,應及早預防查處,案件成熟時應儘速偵結起訴。假訊息、深偽影音等違法態樣日益嚴重,應及時辨識、澄清,避免影響選舉公平性。

      洪檢察長則強調建立以地檢署為中心之查賄團隊,相互合作,共同辦好選舉查察工作。花蓮及臺東地處偏遠,必要時透過高檢署協調檢察官相互聯繫支援。各地檢應指派專人負責處理過濾假訊息、境外勢力等情資。透過轄區內金融單位有效布雷,防範境外勢力介選,並結合金流機構、地區有線電視、傳統市場及便利商店等媒介,加強反賄選宣導。

      郭司長亦指示針對境外勢力、選舉賭盤及假訊息等妨害選舉案件,應依區域(如原住民部落)特性分配工作,一旦鎖定對象、區域即應儘速執行。投開票所外無故拍照、標註他人進出投票之爭議行為,各地檢應事先因應防範。選舉期間應秉持行政中立及嚴守偵查不公開原則,新聞稿內容不得有影射情形,避免執法不公之疑慮。

      最後,本署郭檢察長感謝各與會長官的蒞臨指導與鼓勵,並重申「買票是貪污的開端」,對於涉及妨害選舉案件之候選人,不分黨派、族群,一律嚴以查辦,期許花蓮查賄團隊秉持「無底線、無上限、無時限」精神,延續去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查察之士氣,嚴守行政中立,積極辦理查賄,杜絕不法,以共同延續維護民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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