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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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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2.6.6》花檢召開花蓮地區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7
  • 資料點閱次數:209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2年6月6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檢召開花蓮地區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於今(6)日上午10時,在本署3樓會議室召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期前策略會議」,由本署檢察長郭景東主持,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洪培根親臨指導,花蓮縣警察局局長呂世明、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副主任洪金龍、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副主任徐慶隆、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處長葉清燊、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隊長樂菡及花蓮縣警察局各分局長、偵查隊長均出席會議,研商花蓮地區選舉查察策略及反賄選作為,凝聚檢警調廉及移民署同仁之共識,共同端正選風、杜絶不法。

      郭檢察長於會中指示本次查察賄選工作,將依照法務部函頒之「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查察工作綱領」,以「嚴查不法、肅本清源」為核心宗旨,並以「阻絕境外勢力」、「斷絕賭盤效應」、「杜絕假訊息干擾」為具體策略。洪檢察長則強調,公平選舉是國家廉政的基礎,花蓮查賄團隊必須秉持「有聞必查、有據必辦」之原則,積極展開縝密的規劃佈局,因地制宜訂定查賄計畫,妥適分配人力,透過查賄團隊整合資源,掌握賄選熱區,確實進行長期布雷,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就反賄選部分,必須依循法務部函頒之「第16屆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法務部辦理反賄選宣導計畫」,進行天羅地網的反賄選宣導,以創新創意的宣傳方式,吸引轄區民眾的目光。此外,對於妨害選舉公正及妨害秩序之行為,必須秉持行政中立,即時嚴正執法;對於因妨害選舉行為而當選者,選後提起當選無效訴訟,使其得不償失,此亦為最好的反賄選宣傳。

      本次會議由花蓮地區轄內警、調、廉及移民署同仁分別提出工作報告,針對各總統、副總統、區域立法委員、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候選人之背景、經歷、派系、地方活動等選舉查察案件偵處及預防工作進行分析及討論,凝聚花蓮查賄團隊之力量,以達徹底淨化選風之目標。

      本署正式宣示,明(113)年113日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之查察賄選及反賄選宣導工作,自今(6)日起全面展開,花蓮警調廉及移民署查賄團隊將全力以赴,防止賄選、暴力及其他不法因素介入影響選舉,同時提供檢舉妨害選舉電話專線:03-8230159、電子郵件信箱:hlcn@mail.moj.gov.tw,期待全民通力合作,共同維護選舉之公平、公正、公開,使民眾得以選賢與能,維護國家民主政治之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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