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

《新聞稿111.11.30》花檢召開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暨選後查察賄選會議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2-07
  • 資料點閱次數:213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11月30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檢召開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暨選後查察賄選會議

      本署於今(30)日上午11時,在本署3樓會議室,邀集轄區檢、警、調、廉各機關(單位)同仁,召開「111年度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暨選後查察賄選會議」,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檢察長洪培根親臨指導。會議由本署檢察長蔡宗熙主持,花蓮縣警察局副局長陳銘欽、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主任陳慧明、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主任薛國鼎、花蓮縣政府政風處科長徐儷玲及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吉安分局、新城分局、鳳林分局、玉里分局各分局長、偵查隊長及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均出席與會,持續共同端正花蓮地區選風,並杜絶不法。

      洪培根檢察長於會中肯定檢警調廉同仁先前查察賄選所付出的努力及成績,並針對選後查察賄選及查辦幽靈人口提出多項具體指示,特別提醒必須注意候選人有無以「後謝」行賄之情形,於蒐證完畢後應從速從嚴偵辦;另對於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選舉,各機關(單位)同仁亦應持續主動掌握蒐報情資,於鎖定可疑收賄情資後,立即積極查辦。另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所屬各分局,則分別就花蓮縣議會正副議長選舉、花蓮縣各鄉鎮(市)正副代表會主席選舉提出情勢分析報告,就高度可能賄選的重點區域,將主動蒐報相關賄選情資,於投票日前密切掌握有意參選候選人及所有投票權人的相關動態,並進行相關資金清查,以遏阻賄選情事發生,並積極追查可疑賄選犯行。

      對於將於111年12月25日舉行之花蓮縣議會議長、鄉(鎮、市)民代表會主席選舉,本署已組成專責查賄小組,一旦有任何賄選情資,本署必將立即分案,全力追查賄選介入選舉之各項跡證,以杜絕買票賄選。唯有全民共同端正選風,始能斷絕黑金貪污舞弊,提昇我國民主政治。各民意代表或民眾若知悉有賄選情事,歡迎直接向本署檢察官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