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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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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11.4》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視察及慰勉花檢轄內警調同仁,花蓮檢調警持續嚴查速辦賄選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1
  • 資料點閱次數:234

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11月4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臺灣高等檢察署檢察長視察及慰勉花檢轄內警調同仁

花蓮檢調警持續嚴查速辦賄選案

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率同邱智宏檢察官於今(4)日上午,抵達花蓮視察選舉查察業務,並前往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聽取各機關同仁就本轄內之選情分析、查賄反賄具體措施及執行情形,慰勉檢警調查賄團隊積極查察賄選之辛勞。張檢察長指示,距離選舉投票日僅餘22日,檢警調同仁必須持續相互合作,掌握佈雷成效及蒐報賄選情資,對於民眾檢舉專線電話,落實告知檢舉獎金、身份確實保密、增加使命感3要素,展現檢警調查察賄選之決心與態度,同時保持司法及行政中立,嚴守程序正義,毋枉毋縱。

於此同時,本署林英正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花蓮縣調查站、花蓮縣警察局花蓮分局及鳳林分局、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花蓮縣專勤隊、內政部警政署花蓮港務警察總隊,共同於昨(3)日下午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光復鄉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住處執行搜索,並通知簡姓樁腳及可疑受賄民眾共5人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經該法院裁定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具保5萬元,並禁止與相關證人聯繫討論案情;另簡姓樁腳由檢察官諭知具保3萬元。

本件王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後,透過簡姓樁腳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對價,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請求投票及對外拉票以尋求支持,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調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昨(3)日下午發動搜索及通知5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現金及相關選舉名冊。

本署近期嚴查速辦買票賄選案件,包括以現金、送禮、免費提供勞務等賄選類型,已有7人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並查扣不法犯罪所得近50萬元。本署再次呼籲,凡有涉犯買票賄選者,檢警調必會嚴加查緝,各候選人及樁腳切勿以身試法,不但失去人身自由,更斷送大好政治前程,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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