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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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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111.10.20》花蓮檢警共同偵辦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賄選案,積極查緝買票賄選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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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部徽

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新聞稿
Hualien District Prosecutors Office Press Release
發稿日期:111年10月20日
聯 絡 人 :主任檢察官林俊廷
聯絡電話:(03)822-6153

花蓮檢警共同偵辦鄉民代表候選人現金賄選案

積極查緝買票賄選

本署尤開民檢察官指揮花蓮縣警察局玉里分局,共同於昨(19)日早上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對花蓮縣卓溪鄉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住處等共4個地點執行搜索,並通知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及可疑受賄民眾共5人到案,同時查扣現金不法所得。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惟因事證已逐步釐清,尚無羈押之必要,諭知限制住居候傳。

本件張姓鄉民代表候選人涉嫌於登記參選前、後時期,親自以每票現金2,000元之對價,分別向該選區有投票權之選民交付賄賂,請求投票及對外拉票以尋求支持,因而涉犯投票行賄罪嫌。經檢警多日蒐證,為進一步查悉相關事證,於昨(19)日早上發動搜索及通知5人到案詢問(及訊問),並扣押現金不法所得。

另本署黃蘭雅檢察官日前偵辦花蓮縣秀林鄉王姓村長候選人(在押)現金賄選案件,經擴大追查共犯,於前(18)日查獲江姓被告協助王姓村長候選人現金買票賄選,經檢察官訊問後,認江姓被告涉嫌共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求、期約及交付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本署近日陸續查獲數宗現金買票賄選案,將持續秉持「嚴辦就是最好的反賄選宣導」原則,積極查緝買票賄選,同時呼籲全民共同端正選風,提昇我國民主政治。民眾若發現有賄選情事,歡迎提出檢舉,因而查獲賄選者可獲得高額檢舉獎金,本署檢舉賄選專線:(03)823-0159、0800-024-099按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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